周女士在
40
多岁的时候与丈夫再婚。两人因为没有共同子女,于是迫切地想要一个孩子。考虑到年龄和身体状况,最终选择用试管婴儿的方式怀孕。经过两人的不断努力,历尽千辛万苦,试管婴儿的胚胎终于移植成功,成功怀孕。周女士怀孕后,夫妻俩都在期待着孩子的降生,幻想着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。然而,一场交通事故,致使婴儿胎死腹中,以流产收尾。
原来,周女士在怀孕不到一个月的时候,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经过某路口时,与驾驶着小客车的王某相撞。虽然周女士只造成了轻微伤,但是想到腹中的胎儿,不放心的她还是立即前往医院就诊。医生经过检查告知:
宫腔异常回声,建议复查。
拿到结果的周女士怀着忐忑的心情回了家。
10
天后,经医生诊断,
周女士腹中胎儿不幸自然流产
。
一个月后,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责,
周女士无责任。
周女士认为,自己是因为交通事故的碰撞才导致流产,对方应该承担责任。于是在悲痛之余,
周女士
决定依法维权,
将保险公司及王某诉至法院,索赔试管婴儿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
15.7
万多元。
庭审中,王某及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碰撞程度非常轻微,之后的流产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,
只
同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周女士因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,但对试管婴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不予认可。
一场交通事故,却痛失好不容易怀上的试管婴儿。那么,
30岁卵巢早衰供卵成功率高吗车祸导致流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吗
?
律师观点:
实践中,发生车祸事故后,有孕妇遭到流产损失的,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车祸事故的责任确定。具体而言,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确定:
1、
如果孕妇无责任或者由对方承担无过错责任,那么孕妇可以依法
要求
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,并且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责任。
2
、如果是因为孕妇自己开车出车祸,
经交管部门认定责任
在孕妇,
那么,
孕妇
则
不能
要求
对方承担精神赔偿责任。反过来可能还要赔偿事故损失方,并且对方可以起诉处理。
值得注意的是,作为准母亲享有保护胎儿正常发育和出生的权利,如果因车祸事故而流产,导致精神造成重大损害,心灵创伤长久难以愈合,要求
致害一方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可获支持。
法院审理认为,周女士流产和事故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,但两者具一定关联性,最终判决
:保险公司赔偿周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合计
47700
余元,其中试管婴儿医疗费
2
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
1.5
万元。
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。保险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提醒大家,在行车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。也希望这位准妈妈早日康复。
试管婴儿是分别将卵子和精子从人体内取出,发育成胚胎后,再移植回母体子宫内,以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技术。
适应症
1、输卵管梗阻的患者;
2、不明原因不孕的患者,通过IUI等治疗未能妊娠者;
3、男方重度少弱精,或无精症,需经睾丸或附睾穿刺获取精子者;
4、子宫内膜异位症伴不孕的妇女可以酌情采用IVF助孕;
5、排卵障碍的患者,经一般的促排卵治疗无成熟卵泡成长。
所以,生出的孩子是自己的孩子。
当然是自己的
也可以不是
只是胚胎成功受精的时候在试管里面完成
我目前在武汉的同机医院做SG,肯定是自己的啊,不是自己的花了这么多钱干吗???
卵子是女访的,精子是男方的!!